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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2021-07-13 23:07:19 来源: 会课网   打印 | 收藏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下同)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上述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类型

具体情况

纳税义务

判定标准

居民

纳税人

①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无限纳税:境内所得+境外所得

①住所标准;②居住时间标准

非居民

纳税人

①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

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有限纳税:境内所得

【提示1】

1)“中国境内”是指中国大陆地区,目前还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2)住所: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3)“居住满183天”,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日。

【提示2】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案例】汤姆是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外籍人员,2019年10月14日来华工作,2020年5月31日结束工作离境,汤姆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且在2019年和2020年两个纳税年度中都在我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所以汤姆为我国非居民个人。

【案例】老王为澳门居民,在深圳工作,每周一早上来深圳上班,周五晚上回澳门。周一和周五当天停留都不足24小时,不计入境内居住天数,周末2天也不计入,则每周可计入的天数仅为3天,按全年52周计算,老王全年在境内居住天数为156天,未超过183天,不属于居民个人。

【知识点2】征税范围

按应纳税所得的来源划分,现行个人所得税共分为9个应税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

1.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强调个人所从事的是由他人指定、安排并接受管理的劳动、工作,或服务于公司、工厂、行政、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主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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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工资、薪金所得的判定:任职受雇。

所得项目

税目

年终加薪

工资、薪金所得

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工资、薪金所得

股份分红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 个人取得的津贴、补贴,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5)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不属于工资、薪金范畴,不征税。

【提示】误餐补助是指按照财政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包括在内。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是(    )。

A. 劳动分红

B. 托儿补助费

C. 独生子女补贴

D. 差旅费津贴

【答案】A

【解析】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托儿补助费、独生子女补贴、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用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提示】劳务报酬所得VS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任职雇用

劳务报酬所得——非任职雇用,独立个人劳动

所得项目

税目

企业和单位对其营销业绩突出个人以培训班、研讨会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

奖励给非雇员

劳务报酬所得

奖励给雇员

工资、薪金所得

董事费、监事费

个人不在公司任职、

受雇

劳务报酬所得

在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

工资、薪金所得

【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 某大学教授从甲企业取得的咨询费

B. 某公司高管从乙大学取得的讲课费

C. 某设计院设计师从丙家装公司取得的设计费

D. 某公司对非雇员的营销业绩奖励

【答案】ABCD

【解析】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用”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包括设计、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演出、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等。

三、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提示】稿酬一定强调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税。

所得项目

税目

本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在本单位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

工资、薪金所得

非专业人员发表发表作品

稿酬所得

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

稿酬所得

出版社或报刊、杂志内部的专业审稿人员的审稿收入

工资、薪金所得

外聘审稿人员的审稿收入

劳务报酬

【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从事下列非雇用劳动取得的收入中,应按“稿酬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 审稿收入

B. 翻译收入

C. 题字收入

D. 出版作品收入

【答案】D

【解析】选项ABC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单选题】个人取得的下列报酬,应按“稿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 杂志社记者在本社刊物发表文章取得的报酬

B. 书法家为企业题字获得的报酬

C. 高校教授为某杂志社审稿取得的报酬

D. 网络写手写的网络小说由出版社出版取得的报酬

【答案】D

【解析】选项A,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B、C,均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提示】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所得项目

税目

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拍卖别人的作品手稿或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手稿原件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

财产转让所得

【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 自由画家为某单位作画取得的所得

B. 个人将自己创作的文字作品以图书形式出版取得的所得

C. 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所得

D. 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所得

【答案】CD

【解析】选项A:自由画家为某单位作画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税;选项B:个人将自己创作的文字作品以图书形式出版取得的所得,应按照“稿酬所得”计税。

五、经营所得

经营所得,是指:

1.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提示】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2. 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 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 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提示1】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按“经营所得”项目计算征税。

【提示2】用企业资金购买房屋等财产的相关税务处理(结合教材P244+P292)

企业类型

为谁买

应税项目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为其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购买

经营所得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为其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购买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企业

为本企业除投资者以外的员工购买

工资、薪金所得

【提示3】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4】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所得项目

税目

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承租的,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工资、薪金所得

出租车属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

经营所得

【提示5】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企业类型

税目

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

经营所得

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

承包、承租人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的

经营所得

承包、承租人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的

工资薪金所得

【多选题】下列所得应按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 个体工商户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

B. 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的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所得

C. 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医疗活动而取得所得的个体工商户

D. 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

【答案】CD

【解析】选项A:个体工商户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税;选项B: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的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多选题】王某承包了一家学校食堂,承包合同规定每年要上缴承包费20万元,其余食堂经营成果归王某所有。赵某承包一家旅社,合同规定旅社每年支付赵某一笔固定费用15万元,赵某不参与旅社的经营成果分配。则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 赵某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B. 赵某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C. 王某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D. 王某取得的承包经营成果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答案】BC

【解析】王某参与分享承包招待所的经营成果,其从招待所取得的承包经营成果属于“经营所得”。

赵某不参与餐厅经营成果分配,其取得的报酬实质上属于岗位责任工资,所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多选题】下列项目中,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 个人举办书画展取得的报酬

B. 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

C. 个人开设牙科诊所的收入

D. 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酬

【答案】AD

【解析】选项B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选项C属于“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提示1】免税的利息(4项):国债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储蓄存款利息、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提示2】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借款的税务处理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多选题】下列情形中,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 个人独资企业为个人投资者购买汽车并将汽车所有权登记到个人名下

B. 个体工商户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红利

C. 股份有限公司为投资者家庭成员购买房产

D. 个人因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的股息所得

【答案】BCD

【解析】选项A,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提示】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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